从被裁当天到仲裁裁决,完整路径如下:
第 1 步:被裁当天 不签任何文件(离职申请、协商解除协议先拿回家看);当场录音;保存工牌、考勤、工资条、劳动合同。
第 2 步:固定证据 书面解除通知、聊天记录、邮件、考核记录,能导出的全部导出备份到个人设备。
第 3 步:书面交涉 用邮件或书面函件提出异议和诉求,留下送达证据。口头沟通不算数。
第 4 步:申请调解(可选) 向企业调解委员会或街道调解组织申请,周期短但无强制力。
第 5 步: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,时效一年,从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。
第 6 步:开庭与裁决 受理后一般 45 天内结案,复杂案件可延长 15 天。对裁决不服,15 天内可向法院起诉。
全程红线:不要在任何「自愿离职」字样文件上签字;不要超过仲裁时效;不要删除原始证据。